一、指导思想
以市、县的培训精神为依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为宗旨,以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以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点,全面促进教改的不断发展。
二、培训目的
1、通过培训,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提高对新课程体系的重大意义。
2、明确课程改革目标,课程体系,任务和要求。
3、掌握新一轮课程改革标准,新编教材的思想观念,方法和新课程教学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4、逐步掌握实施新课程体系的有效方法和手段,研究和探索与新一轮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学方法与评价体系。
三、培训对象
1、全体任课教师
2、全体管理人员
四、培训内容
1、《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2、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解读及相关内容。
3、各起始年级教材的学习与研究。
4、当代国内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五、培训原则
1、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2、面授和辅导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培训不影响教学秩序的原则。
4、坚持校本培训为主,集中辅导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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