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资料首页 >> 督导评估 >> 课堂教学评估标准与要求
课堂教学评估标准与要求
"

课堂教学评估标准与要求

       

       

领导检查教案、作业记录10

1、  至少检查两次,每少一次扣2分。

2、  科目全,每少一科扣0.5分。

3、  记录详实,评语准确2分。

领导听课记录10

1、  每学期听30节课,每少一节扣0.3分。

2、  时间不写年扣0.1分;不写月扣0.1分;不写日扣0.1分。

3、  听课不是本学期内容的,每有一节扣1分。

课改情况10

1、  新课时安排无偏差0.5分,每偏差一节扣1分。

2、  地方、校本课有教师、教案3分,每少一项扣1.5分。

3、  有组织和制度(5个)。每少一项扣0.5分。

教学管理10

1、  教学工作计划2分。(有内容、有月份活动安排)

2、  教研计划1分,记录1分。(有内容、有月份活动安排)

3、  课时计划执行情况(课时无偏差,教师齐全)2分。

4、  教学管理制度(奖惩、教师讲课制度、班主任/科任工作制度、出勤制度)4分。

教师业务学习10

1、  学校有记录4分。

2、  教师有笔记4分。

3、  听课记录(必须是本学期的内容)至少10节,每少一节扣0.2分。

教师教案15

1、各部分齐全,格式正确5分。(进度、大纲、布列、内容、后记)

2、进度超前,提前一周2分,否则扣2分。

3、书写工整、字迹清晰2分。

4、内容详实、科学实用6分。

教师作业批改15

1、  改及时,次数足5分。(每少一次扣0.5分)

2、  批改认真,无错误5分。(每错批一次扣1分)

3、正确运用批改符号5分。(错用一次扣0.5分)

听课、课堂教学情况20

1、  能按新课标授课,教学有创新。

2、  突出课改理念,角色有转变。

3、  教学手段新颖,方法灵活。

教学效果100

以学期末学校的考试成绩为标准。

注:1、课堂教学评估占学校考核的35%,教学效果占25%


本站所有内容(特别说明除外)都是自由的,只要保留本站或作者链接,无论是否涉及商业,您可以任意转载和引用。

© 2007 吉林教育网     陕ICP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