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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三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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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三考”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搞好我校第二轮“一评三考”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师队伍管理,促进老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学教师队伍考核管理的意见》、《梨树县教师“一评三考”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教师“一评三考”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以《教师法》为依据,以提高我校老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进一步规范老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管理考核的水平,建立健全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师德建设,弘扬奉献精神;倡导学习风气,强调提高业务管理能力;通过考核做到科学评价,通过评价提高考核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师尽其责,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地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适应省、市、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评价范围
    全校在编教职工(已办理退养手续的、长期病休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调的除外)
    三、实施考核评价的方法和内容
    为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对每个教职工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评价,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考核管理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继续实施教师“一评三考”,即教师师德评价,专业素质考核、教学过程考核、教学实绩考核和经常性评价。
    1、关于教师师德评价。
    教师师德评价采取一次性集中评价和经常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一次性集中评价采用“五评”形式,即自我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和家长评价,并按组织学习、实施评价梳理反馈、整改提高四个步骤进行。
    经常性评价是指对教师日常学习、生活在教学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出勤情况、教案进度及书写情况,课堂教学师德表现等。
    教师师德评价定在十二月下旬进行,具体评价办法按照《梨树县师德评价实施方案》执行。
    具体要求:
   (1)、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果断解决好学生家长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绝对不准姑息包庇、文过饰非。
   (2)、做到“五到位”,即要宣传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处理到位。
   (3)、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严重违纪,特别违规行为的,只要有一项,其师德评价成绩定为不及格。
   (4)、加强领导,将师德评价工作放在学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精心策划,周密实施。
    评价评分标准
    一次性评价(55%)
   (1)任课教师:自我评价10%,领导评价40%,同行评价25%,学生评价15%,家长评价10%。
   (2)行政人员和工人:校长20%,其他领导评价占35%,同行评价占30%,学生评价占5%,自我评价10%。
    经常性评价45%
    考勤占30%,其他方面15%。
    2、关于专业素质考核
    教师专业素质考核以笔试考试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在暑期统一组织进行。具体内容、时间、方式以市教师研修院下发的《考试通知》为准。本项考核工作应做到:
   (1)做好组织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参评教师全员参加。   
   (2)做好集中培训学习和自主培训学习工作。制定专业素质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付诸实施。做好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集中培训的组织工作,并将集中培训考勤纳入师德评价中经常性评价的一个项目。
   (3)做好专业素质考核考试的组织工作,加强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中一切舞弊违纪现象。
    3、关于教学过程的考核
    教学过程考核是针对任课教师来说的,此项考核由学校组织进行。
    教学过程的考核内容包括
   (1)自我评价(10%)由任课教师本人写个人评价报告并给自己打分(1—10分)
   (2)课堂教学评估成绩(60%),由校课堂教学评估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
   (3)备课情况(20%),由教导处负责检查考核。包括老师教案、集体备课情况。
   (4)作业(作文)批改情况(10%),由教导处负责检查考核。
    具体某一项由学校制定考核评价细则。
    4、关于教学实绩考核
    老师教学实绩由学校成立的教学实贯考核领导组和工作负责。其具体内容及相关权重分数:
    (1)自我评价10%
    (2)学生成绩60%(以市质检测试为准)
   (3)教学能力评议10%,此项分三类:领导评议4、同行评议3,学生评议3。
   (4)教学教研科研成果
   本项属于奖励分,而且仅限本年度的各种成果。各小项中不累加,只计最高分。
   ①优质课获奖(0.5—2分)
   ②教研活动获奖(0.5—4分)
   ③参与教育科研(0.5—2分)
   ④竞赛获奖(0.5—2分)
   各种成果以出具有效证件为准。
   5、关于任课老师以外人员的考核。
   任课老师以外人员的考核包括四个方面,即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素质考核、岗位责任考核和工作效绩考核。
   由学校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其中专业素质考核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岗位专业知识为主。考核时间定在暑期。
   长期病休人员、内退人员不参加“一评三考”的,不参与排序,按相关政策处理。
   其他在编不在岗人员,要限期返校工作,并参加学校的“一评三考”,参与排序。否则按(四政发[1999]23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整体考核采取量化加分的办法,实行百分制。其中师德评价占25%;专业素质考试占25%;教学过程考核占25%;教学实绩考核占25%。四大单项均按百分制计算,再按上述规定的分值比例,进行换算得出考核总分值(亦可四大单项总分相加之后再除以四即得“一评三考”综合总分。
   奖励加分:县以上优秀教师按县、市、省以上分别加2、3、4分;骨干教师按校、县、及市级以上分别加1、2、3分,计入综合总分。只加最高分一次,不重复累加,且为本年度评选结果。
   行政人员和工人的考核成绩亦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政治思想素质评价占20%;专业素质考核占25%;岗位责任考核占25%;工作效绩考核占30%。各单项亦按百分制计算,且下政治思想素质评价中自我评估占10%校长评价占20%,其他领导评价占35%,同行评价占30%,学生评价5%。
   五、“一评三考”排序和上分
   1、排序方式:
   综合成绩采取统一排序形式;各单项排序分两组:任课教师一组,行政和工人人员一组。
   2、所以单项成绩、综合统计成绩均单独列表,单独核算,最后将单项百分制分数及名次以及综合总分(含奖励分)与名次均记入“一评三考”管理手册。
    六、结果运用
    按《教师法》第24条规定的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励的依据法规,对“一评三考”的结果进行运用,用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具体结果运用规定如下:
   1、结合考核连续三年评为前三名,事迹突出的,要身上级教育部门推荐,特别突出的还要在全县教育系统专题宣传,并优先表彰。
   2、在考核中综合成绩、单项成绩均居前三分之一名次的,在以下方面优先考虑。
   ⑴评选优秀教师,确定骨干教师时,优先推荐。
   ⑵在教师竞聘和竞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时,优先聘任。
   ⑶优先参加县里组织的学术考察和科研活动。
   3、综合成绩和单项成绩均居前10名的,学校决定给予一定奖金奖励,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准:第一名奖励三百元;第二名奖励二百元;第三名奖励一百五十元;第四名及以后名次奖励每人一百元。
   4、在综合考核中成绩低于前三分之一名次的,不得推荐为各级优秀教师和县以上骨干教师人选。在师德评价中处于后三人之一名次的,原则不得参加任何荣誉奖励评选。专业素质、教学过程、教学实绩考核低于前三分之一名次的,不得参加学科带头人的选评。
   5、考核成绩处于后几名按以下规定处理:
   ⑴综合成绩位于后三名者,在年度考核中视为基本合格,不发奖金,并进行诫勉谈话。
  ⑵对综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又处于后两位的,不予聘任,并按吉政发[1999]14号文件规定,按70%开支,并在一年内不得调出。专业素质单项考试不及格(补考也不及格)的不得聘为专任教师。师德评价中分数偏低或有严重问题的不得聘任,实行一票否决。
  ⑶连续两年综合考核末位的不予聘任,并按省、市文件相关规定处理,按50%开支,连续三年综合考核末位的,限期三个月调离,逾期仍末调离的予以辞退。
  七、保障措施
  1、强化措施,积极把“一评三考”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⑴重点强化结果运用,坚决做到优奖差罚,严格执行“一评三考”结果运用政策。
  ⑵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可行方案,并具有高度的严密性和灵活性。
  2、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一评三考”的评价体系。
  使“一评三考”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健全个人“一评三考”档案,做到填好《考核管理手册》,数据准、材料全。做好学校相关档案材料的构建,分门别类,装订成册,派专人负责、用专柜保管。
   3、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一评三考”监督检查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一评三考”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校“一评三考”的工作。由王中有校长做总领导,由丁学勤副校长负总责。全校“一评三考”分为三个小组。一个组由丁学勤领导, 由王国祥具体负责;第二组由姜淑芬领导,由刘雅锋具体负责;三年组由丁学鹏领导,由管玉波具体负责。
   八、“一评三考”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1、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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