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联系对象由党员同志自定并及时报支部备案,如要更换,党员应及时报支部登记。
3、党员必须经常对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联系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意见和有关问题,并提出参考建议。
4、对要求入党同志经常予以特别帮助和教育,如实向支部反映他们的有关情况,便于支部开展发展工 作。
5、定期进行联系对象工作方面的总结,好的经验由支部向上级推荐并予以表扬鼓励。
6、对联系对象工作比较差的党员同志,支部有责任提出批评,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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