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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年终工作总结一起进行。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以达到纯洁组织,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二、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围绕如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我支部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务于党放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严格执行党的决议,严讨党纪、政纪、国法,坚持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了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民产评议和程序大体分为:1、学校党支部要认真讨论研究,作出具体部署;2、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教育动员,提高认识。3、自我评价,一般在党小组会上进行,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4、民主评论。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吸取非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5、表彰与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评选,报支委会批准,授予优秀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纪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学校支委会要加强领导,要进行督促检查及指导,防止形式主义。除特殊情况(如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经请假批准外,全体在职党员均要参加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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